重慶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跨省轉出辦理流程
(一)轉出受理時間:
2019年辦理時間:上半年:轉出受理時間: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正常工作日內)
(二)轉出受理機構: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
(三)跨省轉出材料:轉出地準考證(重慶市)、轉入地準考證(接受地)、有效居民身份證。以上材料審核原件,需本人簽名。
(四)轉出要求:
1.在籍考生辦理省際間轉考的,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轉出地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到轉出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并在轉出地省級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附1)上簽字。
2.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3.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期間,不得轉出。
4.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5.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6.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7.在轉入手續未辦理完結之前,轉出地應保持考生的在籍狀態。
備注:從2016年1月1日開始電子檔案與非電子檔案同時存在,處理方式按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辦理,之前轉考辦法自新規定實施起同時廢止。
